中华鲟能吃么 违法么

时间:2023-05-17

一、中华鲟能吃么

1、中华鲟不能吃。作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,中华鲟严禁买卖。为了鼓励人工养殖中华鲟等鲟类品种,目前对市场实行有限开发。但即使是人工养殖的中华鲟和其它的鲟鱼,经营者也需获得水产管理办公室颁发的许可证方可经营。如果是野生的,那就是犯罪行为。涉嫌非法猎捕、杀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。

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

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,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
非法猎捕、收购、运输、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,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、收购、运输、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,情节严重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
二、非法狩猎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

1、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度;

2、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狩猎法规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,情节严重的行为;

3、主体是一般主体;

4、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。

鲟鱼的食用禁忌有哪些

中青在线上海8月12日电(中国青年报•中青在线见习记者 李翀 记者 王林 杨杰)中华鲟有“长江鱼王”、活化石之称号,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。但是一直以来,网络上和民间都流传着“人工养殖的中华鲟可以食用”的说法。那么,人工养殖的“中华鲟”到底能不能吃?8月12日“大江奔流-来自长江经济带的报道”采访组来到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内,采访到保护区管理处处长刘健。

据刘健介绍,中华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,不能对其进行任何生产经营行为,更加不能食用。他表示,许多商家所说的“中华鲟”其实是杂交鲟。“全世界还有27种鲟鱼,大部分都是一级和二级保护动物,只有一种通过杂交的鲟,有合法证件时可以经营食用。”据刘健介绍,分辨中华鲟与杂交鲟,最直接的辨认方式就是从鲟的吻端判断,真正的中华鲟吻口圆润,而杂交鲟的吻口则是略尖而微翘的。他呼吁大家要遵守国家法律,树立对中华鲟等珍惜动物的保护意识。

1、痛风患者慎食

痛风的人应谨严食用,不仅是鲟鱼,一切鱼类都要谨严食用;由于鱼肉里含有很高的嘌呤物资,而嘌呤物资对于痛风患者没有好,以是痛风患者应该禁食防止痛风发作。

2、同食忌讳

鲟鱼没有能跟干笋一同食用,一同吃的话会有血管搐曲症的症状。也没有能跟胡萝卜、萝卜一同吃。对于身材也不利益。

3、出血性疾病慎食

出血性疾病如血友病。血小板减少跟维生素K短缺者,应少吃或没有吃鱼。由于鱼肉中含有克制血小板凝聚作用的物资,容易使出血性疾病患者出血没有止或减轻出血症状。另外肝软化早期患者有肝功用阻碍,肝脏天生凝血因子减少,往往有出血偏向,少吃鱼为好。

4、对于水产物过敏者慎食

易过敏体质不宜食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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